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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执行山东省及各地市关于绿色建筑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济南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应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大于20万㎡(包括住宅和地下车库,不包括配套公建)的住宅小区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解答: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采取直接投资方式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代建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即项目由发改委、审批局立项的,均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解答:设计文件中应有绿色建筑专篇内容,明确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图审机构对控制项进行审查,控制项全部达标时,项目的绿色建筑达到基本级要求。
解答:根据《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28号)》等文件的的相关要求,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或抗震设防烈度8度以上地区的新建学校建筑,应当采用钢结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建设条件意见书确定的装配式建筑建设比例进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
解答:设计说明中应有装配式建筑电气专项说明。图审机构按《山东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8年版)的要求进行审查。
解答:各地市的配建比例和数量均不相同,应执行山东省和各地市关于充电桩的比例规定。如济南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车位数的15%的比例建设到位,居住小区应按车位数的10%建设到位,100%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停车位,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解答:预留安装条件指建设电缆桥架、保护管、电缆通道至专用固定停车位,在停车场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电表计量间,配电室至电表计量间敷设供电线路,并安装计量箱、表前开关、表后开关,预留用电容量、充电设备安装位置。
解答:电气专业主要是对无障碍服务设施内供使用者操控的照明、设备、设施的开关和调控面板及救助呼叫装置的审查。
解答:雨水处理、回用设施的用电负荷等级一般为。当蓄水池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室内时,雨水处理、回用设施的用电负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解答:(1)核实进线电缆应满足电压损失、保护灵敏度及机械强度等要求;(2)盛水构筑物上所有可触及的导电部件和构筑物内部钢筋等都应作等电位联结,并应可靠接地;(3)室外配电线路应采用双重绝缘的铜芯线)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013年版)》第二篇排水工程第三章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第4.5 电气章节的要求等。
解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48 号《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机构、政务服务机构等公共场所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备。
解答:依据《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要求,在建筑物上附挂通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应当首选公共设施和公共机构所属建筑物。建筑面积大于3000㎡党政机关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0000㎡公共建筑,应增设通信基础设施。基站、室分机房的用电负荷、建设面积应满足《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37/5057-2016的要求。
5.2.1 当两个规范规定不一致时,是否可以只执行近期的规范?对于规范的“不宜”是否可以完全不执行?
解答:所有的现行规范都必须执行,当规范条文不一致时,按严格的执行。如有的规范为“可以”,有的规范为“不应”,则按“不应”执行。国家规范中涉及消防方面的“不宜”,不要轻易突破,因为国家消防审查要点,违反“不宜”的都要在审查中作为意见提出。
解答:1)工程概况中应说明建筑物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如:高层类别、酒店星级、医院级别、体育场馆级别、车库类别等,以便明确负荷等级,为供电要求提供依据);
2)当为多层建筑或工业建筑建筑时,应说明室外消防用水量。主要是为了明确消防用电负荷级别;用电负荷分级、各类负荷容量(计算容量);
5.3.1 I类车库为一级负荷供电单位,其消防用电设备按照一级负荷供电。I类车库普通照明属于几级负荷,是否可按负荷供电?
5.3.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第3.0.9条,备用电源的用电(负荷严禁接入应急供电系统。是不是备用电源与应急电源不能共用柴油发电机?
解答:可以共用柴油发电机。应急电源系统的划分,是从引出干线开始,不是从发电机开始分开的。照明、电力自成系统,也是从干线开始的,不是说照明、电力从变压器就分开。
解答:在变电所中消防负荷应有单独的配电柜,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可共用母线,也可变压器两侧出线,消防与非消防负荷单独设置开关,但变压器应增加主开关。
5.3.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第9.3.5条第1款,电梯机房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回路:1)轿厢、机房和滑轮间的照明和通风;2)轿顶、机房、坑底的电源插座;3)井道照明;4)报警装置。为电梯供电的双电源箱设置在电梯机房内,是不是双电源箱总开关不能切断上述用电?
解答:不是。这里的电梯机房总电源开关是指电梯自带控制箱的总电源开关。上述供电回路可以接至电梯机房的双电源切换箱。
解答:20 (10) / 0. 4kV 变电室由其他部门设计时, 施工图设计内容应满足土建预留条件及变电所深化设计预留条件。
配电柜的平面布置示意图;变电所接地与等电位联结图;应明确各回路是否设置电气火灾监控、能耗监测、消防切非、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等。5.3.7对于住宅建筑内负荷等级为二级的客梯,供电如何要求?
解答:为保障电梯的可靠运行,提高电梯的供电可靠性,应由满足二级负荷的双路电源供电,在机房内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箱。
5.3.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第13.5.5条规定,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档口式家电商场、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末端配电箱应设置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或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储备仓库、电动车充电等场所的末端回路应设置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 ,设计时是否要严格执行本条?
解答:应按设计标准执行,商场、市场电弧故障火灾探测器与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可只设一种;充电桩应设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
解答:应按当地政府文件要求执行,建议在充电桩电表箱处增设智能,以降低充电桩用电的同时使用系数。
5.3.10变电所内已采取抬高地面,设置防水门槛措施后,是否还需在电缆沟内做找坡,最低点做集水坑,并设置排污泵?
解答:不能。依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5.9的要求,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应安装在建筑物的消防控制室内。
解答:应该设置。依据《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第6.4.7条的要求,事故通风的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及靠近外门的外墙上设置电气开关。
5.3.13宿舍、旅馆项目,门厅(大堂)、楼梯间、主要走道和通道的照明、安全防范系统用电负荷等级如何设计?
解答: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大型旅馆项目的客梯、生活给水泵、排水泵、经营及管理用计算机系统应按不低于一级负荷供电。
5.3.14无障碍厕所在坐便器附近设置的救助呼叫装置,应满足坐在坐便器上和跌倒在地面的人均能够使用,怎么设计?
解答: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第3.1.8条第六款的条文说明的要求,距地面高度0.85m~1.10m和0.5m各设一个救助呼叫装置,或设置救助呼叫拉绳。
解答:依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第3.1.6条的要求,无障碍服务设施内供使用者操控的照明、设备、设施的开关和调控面板应易于识别,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1m。
解答:建筑物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地面或门槛应高出本层楼地面,其标高差值不应小于0.10m,设在地下层时不应小于0.15m,详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第2.0.3条的要求。
解答:不能。根据《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第6.2.8条的规定,电气及智能化竖井不应与厨房烟道、消防排烟井道、敷设有热力管道的管井贴临。
5.3.18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4.3.1条要求由建筑物外引入的低压电源线路,应在总配电箱(柜)的受电端装设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是否必须用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用隔离开关可以吗?
解答:应提供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意图,并按照爆炸危险区域的防爆要求,选择与其相适应的电气设备。
解答:电力变压器、电动机、照明产品应满足现行标准的2级能效要求,交流接触器能效水平应高于3级。
5.3.21无障碍电梯的呼叫按钮安装高度、电梯运行装置和抵达音响的相关规定应满足GB55019-2021第2.6.1条的规定,这一条还需要电气专业在设计文件中表示出来吗?
5.3.22电气设备用房与常积水场所贴邻时应采取防水措施,除了做双墙外,在隔墙的两侧做防水是否可以?
5.3.23为避免常积水场所在电气设备用房的正上方,两者之间做了夹层,对夹层的净高有无具体要求?
解答:根据消火栓泵与喷淋泵的功率及计算电流值,当主进线A时,宜采用一组双电源。当主进线A时,宜采用两组双电源。
解答:不可以。消防、安防属于不同系统,对供电的要求不一样,控制室照明电源可引自消防系统双电源箱。
解答:用于消防排水的是,否则不是。消防电梯集水坑、消防泵房内排水泵,自动喷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排污泵均为消防设备。
5.4.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6条规定,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专用供电回路是指从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专用出线回路还是指消防用电设备的上一级线路?
解答:是指从本建筑物内总配电室低压母线上单独引出回路。如果变电室在本建筑物内,就是从变电室低压柜单独引出的回路;如果本建筑物无变电室,是低压进线,就是从本建筑物总配电室的低压柜上单独引出的回路。
解答: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等设备末端配电回路断路器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 上级断路器过负荷保护脱扣电流不应小于上述设备额定电流的 1. 5 倍, 线路选择应与断路器整定电流匹配。
5.4.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9.2.2条规定,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宜设置在消防配电线路中,但是山东省地方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 2863-2016要求设置,怎么执行?
解答:当建筑物内设有总变电所和分变电所时, 总变电所至分变电所的 35kV、20kV 或 10kV 的电缆应采用耐火或矿物绝缘电缆。
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和消防电梯的供电干线应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