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播教室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栋608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信用记录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吕岭支行 账号:261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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