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4月7日,北京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称中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持假的消防执业资格证上岗。经查,该单位有两名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持假证上岗,其中一人的假证为网购所得,另一人则是拨打街边小广告电话所购。目前,两人均被警方拘留。
执法人员到场核实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中有16 名值班人员,其中2人的证件无法在消防执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上查询到。经询问得知,其中一人的证件是拨打路边小广告上的电话购买的,另一人是网购的,两人均未通过正规渠道学习,也并未通过考试取得相关证件。
两人未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属于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违法行为。据了解,中控室操作员属于特殊工种,按照消防法规定需要持证上岗。如不熟悉消防控制室的相关业务,在火灾发生时不具备处置能力,会引发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有关消防控制室的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单独设置在建筑内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同时必须采取防水淹措施。
除配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急广播控制装置等相关设施外,尤其要求控制室应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二人;且值班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同时,相关规定还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漏岗。值班人员在对火灾报警器进行日常检查和交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对于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值班室值班制度的,或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守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一万元的罚款。
消防部门提醒,只有当每个单位和个人都高度重视消防控制室的作用,通过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进行值守,才能有效筑牢安全“防火墙”,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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